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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|29. 独家发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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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前,南京几乎没有专门的理发店。人们如果需要理发,基本上都是在街头巷尾那些流动的理发摊上解决总是。

    中央饭店于1929年建立后,特别开设了专门的理发室。这是当时最奢华的理发场所,除了为饭店的顾客服务外,就是为上流社会的有钱人服务。因为到这里理一次发,要花去普通人家半个月的生活费用,一般的小市民根本不敢涉足。

    薛白的那头一字眉齐耳短发,就是每月定期在中央饭店理发室进行精心修剪与护理。她没有想到居然还会在这里遇见江澈。虽然上回在小桃园偶遇他时,从他那身合体考究的订制西服上,她就能看出他的生活水准不会差。但是很显然,他的日子过得比她想像中更滋润呢。

    其实,严格说来,江澈并不算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。基本上他的生活乏善可陈,没什么太多爱好与消遣。时下许多男人喜欢的吃喝嫖赌他全部不感兴趣,所以赚的钱大都花在衣食住行的消费上。最大手笔的开支当数花一万两千块大洋买下那辆美国福特车,其次就是为自己定制高级成衣;入住高级饭店;光顾高档消费场所等烧钱举动。

    江澈没有存钱的习惯,也不会像金鑫商社的其他几位理事们那样置房置地,把现金变成不动产作为理财升值的一种方式。因为他孤身一人活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亲人需要照顾——虽然之前名义上有个未婚妻,但金桂根本就和他不是一条心,当着他的面就敢跟表哥李星南眉来眼去。他自然也就不会为她考虑什么了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举目无亲的孤儿,再加上刀锋上的日子又朝不保夕,江澈觉得自己攒下积蓄或置办不动产也就没有任何意义。一朝身故又能留给谁呢?自己卖命换来的钱,最划算的就是自己花光用光,过一天算一天地先享受了再说。

    所以,江澈手头撒漫地花钱,有多少花多少,完全不在乎以后的事。因为他很清楚自己还不知道有没有以后呢,今朝有酒就今朝醉吧。

    薛白却不清楚这些缘故,她只看到江澈表面上的光鲜日子。惊讶之余,她在心底暗生不屑:江澄说过,当时他们一家惨得都快活不下去了,所以才要卖掉她。没想到她这个弟弟现在倒混得很不错,还能来这种地方光顾。应该是靠姐姐的卖身钱才翻的身吧?

    因为江澄的诉说,薛白对于未曾谋面的谢素蕖与江澈母子俩的印象十分不佳。

    在薛白眼中,这就是一出重男轻女的悲剧。一个母亲为了儿子而卖掉女儿,这种重男轻女的陋习实在令她深恶痛绝,当事人在她看来也不值得原谅。

    江澄自己亦怀着同样的悲愤:“我妈要筹钱送弟弟去治病,因此打算卖掉我,我也不能埋怨她什么,毕竟救命要紧。可是,我无论如何想不到她居然把我卖去当妓-女。我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!她怎么就忍心这样把我往火坑推?如果是卖去当丫环或者当童养媳,哪怕再受苦受罪我也对她毫无怨言。可是当妓-女——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她。所以,我永远不会回南京,我不想再见到我妈,也不想再见到弟弟。从他们决定牺牲我的那一天开始,我就只当他们都死了,只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亲人了!”

    当年饶妈妈把江澄弄到手后就马上带她去了上海,聪明伶俐的小女孩觉得不对劲,明明说好是卖在南京某公馆当佣仆的,为什么现在却要去上海呢?

    饶妈妈是人口贩卖的行家,自然很清楚如何让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听话。于是,花言巧语地骗说江澄,谢素蕖其实答应的是卖女儿当妓-女,因为这样的话,卖身价格可以从一百块大洋涨成五百块。

    “反正都是卖女儿,与其卖一百块,当然不如卖五百块的价了。你妈又不傻,怎么可能不赚这个钱呢。”

    小江澄顿时就哭了,哭得伤心又害怕:“不,不可能,我妈说了只是卖我去当丫头的,不是当妓-女。”

    “你妈当然要这样哄你了!不然你不肯乖乖听话跟我走。你只是一个女孩子,要知道女孩子不值钱,男孩子才金贵。你弟弟是江家唯一的儿子,也是江家唯一的希望。两个孩子如果只能保一个的话,你妈当然是要保他了。卖掉你能换五百块大洋,她和儿子就能凭这笔钱盘个小店铺做点小生意,日子也不用过得那么辛苦了!你呀,就当为了江家牺牲自己吧。”

    饶妈妈巧舌如簧骗功一流,哄得年幼的小江澄信以为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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