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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一章 挥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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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己,为什么要练剑?

    隋奕发丝飞扬,闭上双眼,脑海中骤然泛起回忆。

    儿时最快乐的记忆,大概是在山上放牛。看着牛甩着尾巴,懒洋洋地吃着野草,自己摘采着路边的野花野果。

    桑葚,野草莓,拐枣,乃至有花蜜的牵牛花。

    直到某天,爹得了一场大病,家里被迫卖家具,卖首饰,卖猪卖羊,最后将那头耕了许多年田的老牛卖掉,从此自己再也不能上山放牛。

    娘变得沉默寡言,爹也开始酗酒,脾气越来越差,动辄打骂自己与娘。

    被打得疼了,自己偶尔会在心中暗暗咒骂,希望爹早点死去。

    咒骂,成真了。

    爹买酒未归,自己与娘向邻居借了油灯,满村寻找,最终发现他倒在路边水沟,身上有被马车撞伤的痕迹。

    村中唯一有马车的,是里正。

    里正是村中宗族的族长,自己家是外姓人,

    对于小小的山村而言,族长里正就是天。

    娘跪在里正家的门前,央求两百文的棺材钱。

    里正忙着准备他家女儿的婚宴,被催得烦了,推开门,一木棒打在了娘的头上。

    娘昏了过去,过了一会儿才醒,抱着自己摇摇晃晃回到家里,半夜浑身发烫,说了些胡话,就死了。

    自己坐在床边哭得没有了力气,第二天用家里仅剩的柜子,给爹娘当做棺材,埋在了后院——那时候自己太小了,挖个坑已经耗费了全部力气。

    第三天,自己站在了田间地头,在烈日下费力挥舞着比自己还高的锄头。

    人是要吃饭的,不管田地,粮食就不会生长出来。

    种田很辛苦,但比起种田,面对空空荡荡的家更可怕。半夜醒来,自己总是希望能听见一些声音。

    哪怕是爹的咳嗽,或者母亲纺织的吱呀声。

    后来,村里来了个拿着罗盘的女人,她说自己天赋异禀,带着自己去到了州府,去到长安,去到学宫。

    学宫里的博士们都很慈祥,他们争着抢着要当自己的老师,围在一起耐心询问自己想要学什么。

    自己犹豫了很久,怯生生回答:“最厉害的。”

    博士们哈哈大笑,那个女博士笑着抚过自己干巴巴的头发,“那就跟我学剑吧。”

    于是,自己开始练剑。

    自己被誉为五十年内剑学天赋第一,

    感气,身藏,听雨,巡云。水到渠成,几乎没有阻碍。

    到第四年时,师兄师姐们再也没有谁是自己的对手,唯一能胜过一筹的,只有高一年的何司平。

    自己,可能也许真的很厉害吧。

    确认了这一点,趁着某年假期,自己离开了长安,回到家乡,趁着夜色潜入村中。

    悄无声息越过里正家的围墙,打开他家的窗户,站在床边仔细端详。

    几年未见,里正看上去衰老了不少,倒是他们家的门栓和以前没什么变化——就是打死娘的那根木棍。

    于是,自己打开房门,让冷风吹进,将剑放在桌上,坐在做桌旁,静静等待。

    里正和他妻子被冷风吹醒,在他的惊惧叫声中,自己缓缓点燃了油灯,说明了身份。

    里正跪地求饶,自己起身,挥剑。

    人头落地。

    里正家中,再无声息。包括嫁了人的,但仍住在家中的女儿女婿一家。

    自己是坏人吗?

    也许吧。

    重新安葬了爹娘,回到长安学宫,束手交剑,等待山长发落。

    知情的博士们摇头叹息,说这是何必。

    确实,自己即将成为学宫行巡,只要放出话,甚至一个暗示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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