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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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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折腾的天下都跟着不安生,在皇上和慕容兰舟眼里,江山根本不值一提,他们要的只是这个女人,这丫头是不折不扣的祸水,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,她要搅的大夏不得安宁。

    但朱锦堂一点儿也不恨她,他甚至想过,如果易地而处,自己是皇上或慕容兰舟,会怎么做,想到此,朱锦堂摇头失笑,低声自语:自己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呢。

    刚说完,就听一个扁扁尖尖的声音道:“乱七八糟,乱七八糟……”正是他手里提的那只金刚鹦鹉。

    晓晓自然也听见了,扒着窗户看见朱锦堂先皱了皱眉,又看见那只红肩的金刚鹦鹉,顿时眉头一松,朱锦堂忍不住笑了一声,提了提鸟笼子道:“瞧意思,贵妃娘娘不想见我这个朋友,那本王可走了?”

    晓晓一着急忙道:“谁说不想见了,进来,进来。”朱锦堂忍不住笑了一声:“那本王可就进去了。”

    晓晓白了他一眼:“还想着我用八抬大轿抬你不成。”“那倒不用,本王又不是新娘子,就算本王想当新娘子,娘娘也不是本王的良人,奈何奈何。”噗嗤……晓晓刚喝进去的一口茶悉数喷了出来,丁香忙递给她帕子,晓晓瞪着裕亲王,心说这厮就是个不掺假的二货,嘴还贫,真亏这话都能说出来。

    晓晓懒得理他,一双眼下死劲儿的盯着那笼子里的鹦鹉,半天才道:“它还会说什么,会不会念诗?”话音刚落,就听那鹦鹉尖着嗓子念了起来:“十年生死两茫茫,不思量,自难忘,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,纵使相逢应不识,尘满面,鬓如霜,料的年年断肠处,明月夜,短松冈。”

    晓晓跟朱锦堂都愣了,朱锦堂端详了鹦鹉半天道:“那卖鹦鹉的说,它只会学人说一两句话,怎到了这儿,却长篇大论的念起诗来了。”

    虽说这首词格调有些晦暗,晓晓还是高兴非常,逗弄着鹦鹉道:“这就说明我的人品好,鹦鹉也是会看人的,瞧见那爱唠叨的也烦,一见本姑娘貌美如花,自然就会念诗了。”

    朱锦堂见她这会儿调皮起来,倒跟以前一般无二,想起两人在花鸟市那番事儿,忍不住勾了勾嘴角,跟她道:“明儿我要走了,没人隔三差五的来烦你,想必你定然高兴。”

    晓晓心里是挺高兴的,不过还是瞥了他一眼道:“你能去哪儿?”

    在晓晓眼里,这位裕亲王就是不折不扣的混吃等死型,能有什么正经事,不想朱锦堂却道:“去雁门郡。”

    “雁门郡?”晓晓眨了眨眼,怎么听着如此耳熟呢,忽的想起来,貌似现代那些京剧里经常说雁门关,难道是边关,朱锦堂去边关,难道是要打仗了,打仗可不好,自己刚怀了孩子呢。

    想到此,忙问:“是要打仗了吗?”说到打仗,晓晓脑子里恍惚闪过什么,朱锦堂深深看了她一眼,忽的戏谑道:“原来我们贵妃娘娘还知道关心外头的事儿。”

    晓晓听了,不满的瞪了他一眼:“自然要关心的。”

    朱锦堂站起来道:“依着我说,你还是想着怎么过你的小日子要紧,旁的随着他们折腾去,反正末了都有的好日子过,这可该着走了,省得待的时候长了,又遭你嫌弃。”说着迈步走了。

    堪堪走到门边儿上,却又回过头来,目光在她的肚子上溜了一圈道:“恭喜了。”接着才去了。晓晓瞧了瞧笼子里的鹦鹉,忽觉朱锦堂也不是那么讨厌了,这人对自己蛮好的。

    因这鹦鹉两个肩膀上的红,晓晓给起了个名叫红肩儿,本来想叫红肩膀的,成嬷嬷说红肩膀太繁琐了,叫着不顺嘴,晓晓就改成了红肩儿。

    红肩儿跟成嬷嬷很是相投,举凡喂食喂水,都是成嬷嬷伺候,有了红肩儿,成嬷嬷的话多了一些,至少不像过去那样,成天一句话不说,晓晓总觉着成嬷嬷心里有什么心事儿似的,不过,晓晓也没空琢磨这些,她一心迎接着自己肚子里的小生命。

    自从有了孩子,每天除了吃跟睡之外,又多了很多事儿,例如给孩子缝衣裳鞋袜,即使晓晓不善针线,也想给自己孩子做点儿什么,就跟着丁香学做鞋。

    本来她还以为自己会笨的一塌糊涂,不想还过得去,虽说做出来的远远不如丁香做的好看,到底是个鞋的样子。

    晓晓比着手上的鞋子,脑子里模糊闪过一些影子,仿佛做过鞋似的,不是这样小的,是大的,到底多大,晓晓下意识用手比了比。

    成嬷嬷问了一句:“娘娘比什么呢?”

    晓晓回过神来摇摇头:“没什么。”瞅了眼窗外道:“快传晚膳了,嬷嬷去前头瞧瞧,若小白回来,就让御膳房做鱼。”

    成嬷嬷道:“娘娘如今闻不得腥味儿呢。”“哪如此娇气,让御膳房去了腥筋儿,做成红烧的不就成了,小白喜欢,也不知最近怎么有那么多朝廷大事,忙的连饭都吃不踏实了。”

    成嬷嬷应着出了寝殿,立在廊子外,不由往后瞧了一眼,坐在窗下的晓晓,脸瘦了一圈,身上的衣裳都松垮垮的了,这孩子倒真是个磨人的,娘娘的身子也不知能不能撑住那分娩之苦,真令人忧心。

    雁门郡外的营帐绵延数十里之远,跟远处的层峦叠嶂衔接在一处,颇为壮观,慕容兰舟极目远眺,却怎么也望不见京城,更别提紫禁城里的人儿了。

    他不好杀戮,如果不是朱子毓逼他,他更不会妄动刀兵,大夏的万里江山,曾经就捏在他的手里,若是想要那个位置,又岂会等到今天。

    他可以把江山拱手相送,但晓晓是他的妻,这夺妻之恨啊,让他如何咽得下,况,没了她,剩下的这半生还有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只不过,自己跟朱子毓争归争,若伤害到她,是自己不想见到的结果,慕容兰舟把手里的书信一撕两半,苦笑了一声,她怀了身孕,自己却不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爹。

    想当初,他曾想过多少次,两人的孩子,他喜欢小丫头,到现在,他仍记的第一次见到晓晓时的样子,那样聪明伶俐古灵精怪,若跟她一般,自己定会加倍疼爱吧,疼着宠着长大,不让她受一丁点儿委屈,若生个男孩,便要好好教导,毕竟男孩子苦一点儿能磨练意志。

    就此事,他跟晓晓还抬过杠呢,晓晓说男女都一样,重男轻女不对,似他这般重女轻男也不对,要一碗水端平,不偏不向,才能教好孩子。

    慕容兰舟记得当时自己应了她,心里却想着,还是小丫头好,他总是哄着她的,誰让她是自己的弟子呢。

    如今她有了孩子,自己却连看她一眼都不能,信里说她的身子不好 ,想到这个,慕容兰舟就恨,恨朱子毓,为了一己之私,竟然不惜让她前尘尽忘,连那药伤身都不顾了,还有张陆,以往倒没瞧出来,他有这么大的本事。

    元忠见主子望着京城方向,不禁暗暗叹口气,这就是命数,谁也脱不开,早晚得有个结果,不死不休,想起主子吩咐的事,开口道:“探子来报说张陆辞官回乡了,三日后出京。”

    慕容兰舟脸色一阴:“在涿郡截住他,他的家眷呢?”

    “家眷昨儿动身走的水路,他自己走陆路,想是怕主子呢。”“他倒还知道个怕,让元良带着人把他的家小请回来,话说我有日子没见他家小子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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